父母/祖父母擔保移民

*相關資料可點此查詢移民局官網

*加拿大(祖)父母擔保移民在2017、2018年採行抽簽制,2019年1月28日開啟了(祖)父母擔保移民的通道,以先到先得、遞交擔保意向表(The interest of sponsor form) 的順序為準。2019年該項目2萬個配額,在開放的短短不到10分鐘內便已被搶奪ㄧ空。今年的申請現已關閉。建議申請人可以提早做準備,以待2020年通道再次開啟。*

申請條件 (以下針對非Quebec魁北克居民的擔保人)

  • 擔保人須為年滿18歲之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以下簡稱PR)
  • 定居在加拿大 (寄出團聚申請,且/或在(祖)父母成功移民成為PR前,擔保人的主要居住地址都必須是在加拿大)
  • 擔保人過去三年每年度的家庭稅前總收入必須符合最低要求 (*註1)
  • 依據規定 ,擔保人從其(祖)父母成為永久居民後,必須保證其往後20年的生活開支;若此期間取得政府的社會救濟金,必須償還。(稱"promise a undertaking)
  • 擔保人和被擔保的家人必須同意擔保期間須承擔的責任 (sponsorship agreement),1) 擔保人將提供被擔保家人的基本生活所需 2) 被擔保的家人必須盡所有努力以自行支持他/她及家人的生活
  • 針對上述最後兩項,擔保人在遞送申請表時必須填寫並簽署ㄧ個包含undertaking 和sponsorship agreement 在內的表格

擔保人最低收入要求

*為達到每年收入要求以擔保(祖)父母,若擔保人的配偶符合上述擔保人的前三項條件且同意簽名共同擔保,則配偶的收入可以合併計算

家庭人數 (family size) 計算方式

依據移民局的規定,家庭人數的計算包含:

  • 擔保人
  • 配偶或同居伴侶 (common-law partner)
  • 受撫養子女:22歲以下經濟尚未獨立且未婚或無同居伴侶的子女 (年滿22歲以上的子女如有特殊原因,也可視情況擔保)
  • 已經擔保中且持續履行扶養義務者
  • 想要擔保的(祖)父母和他們的配偶/同居伴侶、受撫養子女都要算在內。

<範例1> Julie為主申請人,想擔保她的母親和繼父來加拿大,Julie的先生David願意共同簽署申請文件以幫助達到收入要求。Julie和David有兩個分別為5歲及7歲的小孩。Julie的繼父有一個15歲的女兒Fanny。Fanny不會跟她的父親一起移民來加拿大。

在這個申請裡,Julie 的家庭人口總共有7位:(1) Julie (2) 先生David (3)+(4) 兩個小孩 (5) Julie 的母親 (6) Julie的繼父 (7) Julie繼父的女兒Fanny

在Julie送出父母擔保團聚移民申請前,Julie 和David 必須先確定,(1) 他們的加總收入是否符合家庭人口數7人的最低要求 (2) 最近3年的加總稅前總收入,是否每一年皆符合最低收入要求

<範例2> Juan 和Lisa 的小孩於2017年出生,Juan想要擔保他的母親過來,但Lisa不會在申請書上簽名共同擔保。Juan的母親沒有配偶或其他22歲以下經濟未獨立的子女。

2017年和2017年,Juan的家庭人數是4,但2016年是3,因為他和Lisa的小孩那年尚未誕生。因此,Juan必須確定,2017年及2018年他的年度收入符合4人的要求;2016年要符合3人的收入要求。

申請流程

移民局主要審核兩個部分:擔保人的擔保資格,以及(祖)父母的移民申請資格。主要申請流程如下:

  • 移民局開放項目申請時,在限定時間內透過移民局官網提交擔保意向表 (Interest to sponsorship form)
  • 成功提交意向表後,會收到確認號碼及確認收到意向表的電郵通知
  • 移民局審核完所有提交的表格後,會剔除重複的表格,之後案提交的順序發出邀請。收到邀請後60天內準備好材料 (邀請中會註明具體過期時間) ,提交完整的表格及相關文件。
  • 審理時間:20-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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