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億微聯盟 / Updated by Dream Big with Evelyn
受COVID-19疫情影響,加拿大目前除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部分國際學生和尚未登陸但已經批准的永久居民等特定人群可以豁免入境外,大部分普通訪客都無法進入加拿大。(豁免列表:學簽、工簽和新移民登陸終於可以回加了!)
也就是說,在另行通知之前,即使擁有有效的訪客簽證(Visitor Visa)或電子旅行授權(eTA),大多數人也無法前往加拿大。除此之外,抵達加拿大後,加拿大政府要求所有旅客強制隔離14天。
旅行禁令和豁免列表一出,使得許多原本計畫讓家人來加拿大的加籍華裔或加拿大永久居民非常苦惱:
我的家人還能來加拿大嗎?答案是:可以!
不過,請一定要確保您的家人在登機和入境前都須符合以下5個條件。
1.
請確保您的家人是受豁免的狹義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具體僅包括以下幾類尚未成為永久居民的受邀者:
– 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同居伴侶
– 受撫養子女
– 父母或繼父母
– 未成年邀請人的監護人,以及未成年邀請人的利益與監護人 (a guardian or tutor)
(億微注釋:這裡的tutor是法律術語,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家庭教師,而是指未成年人的利益與監護人)
2.
請確保您的上述家人必須證明來加拿大是出於必要原因( essential reasons ),而不是出於選擇性或非強制性的原因,例如旅遊,休閒或娛樂。
解釋文件必須注意以下兩點:
1)原因是否符合必要性,即不得不來探親的原因
必須說明您此行的探親是必須的,如:目前無家人照顧未成年受撫養子女;入境照顧無人陪伴的病患。
億微注釋:根據在邊境臨時向億微求助的實際案例,來幫忙照看新生兒並不屬於不得不來探親的原因。(除非特殊原因,該新生兒無人能照顧)
2)證明關係的真實性,這裡可以出示的相關證件包括:
– 證明您與探親物件的關係和狀態是真實且有效的:
可選擇出示的證件包括:
有效真實的婚姻或同居證明、出生證明、登陸紙、其他與家庭有直接聯繫的文件比如:來自移民局顯示正在進行配偶擔保申請的信函,或是可以顯示共同家庭住址的文件)等。這裡對攜帶文件的數量沒有具體要求,以盡可能證實所有資訊為准。
– 證明您所探親的物件,其身份在加拿大是真實且有效的。
可選擇出示的證件有:加拿大護照、加拿大公民身份證明,例如公民證書,公民證或省出生證明、加拿大永久居民卡、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證件、具有IRCC為加拿大公民特別授權的免簽外國護照等。
億微注釋:以上文件的紙質和電子副本均可接受。
3.
請確保您的上述家人必須持有有效合法的旅行證件,包括簽證(或eTA)和護照。
4.
請確保您的上述家人已告知航空公司不受旅行限制。
5.
請確保您的上述家人已由航空公司工作人員檢查健康狀況,確認沒有COVID‑19的症狀,包括發燒,咳嗽和呼吸困難。任何出現症狀的人都不得登機。
如果不屬於以上入境豁免的人群,或者未提供真實有效支援文件的人群,會被加拿大邊境局責令遣返。
根據目前來向億微臨時求助的實際案例來看,遣返之前的住宿、往返機票等一切費用,均由被遣返人自行支付。
最後:當您乘飛機或陸運交通工具抵達加拿大時,邊境人員會在您離開入境口岸之前再一次評估您的健康狀況。
即使沒有症狀,依照政府規定也必須強制自行隔離14天。
所以在到達加拿大時,請確保您或您的家屬有計劃隔離。如果沒有計劃,則需要推遲出行,直到制定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