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6月8日新增入境豁免條款午夜生效,哪些人可豁免入境?

Original 億微聯盟 億微聯盟 June 09, 2020 / Updated by Dream Big with Evelyn

為減少COVID-19疫情在加拿大的傳播,保護加拿大人的健康和安全,自3月16日加拿大總理宣佈封關以來,加拿大邊境局出臺了一系列封關及豁免條款,並頻頻做出更新和完善。(豁免列表:學簽、工簽和新移民登陸終於可以回加了!

無疑,封關禁令給很多想要在加拿大團聚的家庭帶來了諸多挑戰。很多探訪新生兒的祖父母,因為之前的政策無法入境,在機場直接被遣返的案例也時有發生。

好消息來了!從2020年6月8日加東時間23:59起,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如需入境與家人團聚15天以上,在沒有COVID-19症狀和特徵的前提下,可豁免入境,但入境後同樣需要14天的強制隔離。

在此之前,作為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只有證明自己入境是必要原因(essential reasons)才可以被豁免入境。而CBSA加拿大邊境局對必要原因的判定和執行又極為嚴格,導致很多人在邊境被阻止入境。(相關閱讀:內部執行手冊披露!看加拿大邊境局CBSA如何定義“必要旅行” | 探親篇

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具體指的是哪些家人呢?這裡具體是指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

  1. 配偶或同居伴侶;
  2. 《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所定義的受撫養子女,或該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侶的受撫養子女;
  3. 根據相關條例,對b段中提到的受撫養子女進行撫養;
  4. 該人的父母或繼父母,該人配偶或同居伴侶的父母或繼父母; 
  5. 未成年邀請人的監護人,以及未成年邀請人的利益與監護人;

(億微注釋:原文中,此處出現的tutor是法律術語,並不是常說的家庭教師,而是指未成年人的利益與監護人)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攜帶COVID-19病毒或出現其症狀的外國國民仍然會被禁止進入加拿大。

另外,此更改不適用於加拿大臨時居民(學生或工簽持有者)的直系親屬。

發表者:Dream Big - 加拿大移民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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